博鳌亚洲论坛
2017-11-16 16:46 国尚新闻网 点击次数 :次
1、理事会设理事长和副理事长。
2、理事长和副理事长由出席理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理事选举通过产生,候选人的产生,要注意地理区域均衡的原则。
3、 副理事长由东道地博鳌代表担任。
4、第一届理事长及副理事长任期为5年,可连选连任。以后的理事会任期为3年。
5、如若理事长因故无法担任其职务,副理事长应担任代理理事长,直至下一次理事会会议;该会议选举出的理事长之任期应为前任理事长余下之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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